1、护照(客户须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县(区)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办理);
2、越南签证(在越南驻中国使领馆办理) ;
3、双认证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或离婚证明;
(1)、客户须持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具"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"或“无再婚记录证明”。
(2)、持"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"或“无再婚记录”到市涉外公证处公证,取得“公正认证函”。
(3)、持“公正认证函”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。取得“认证函”。
(4)、持“认证函”到越南驻中国大使馆办理“使馆认证函”。
4、离婚证明;
5、户口本(或复印件);
6、身份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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